有边界的惩戒,还教育者应有的职业尊严

By heiry on 2020-12-29 [ in 生活, 随写 ]

今天,看到“教育部发布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“的新闻,不由得想起我的一次经历。

2019年5月,江西上饶五小案发生后,迅速登上了知乎热榜,高热度下的该问题,每分都在增加了成千上万条回答。稳排在前几位的一条回答,是一个现任中学老师写的。

这个老师的处事方式,是典型的打太极拳式:谁都有错,谁都不得罪,最后什么问题都不解决,完全一个和稀泥式的老好人模样。这么烂的回答,居然被高赞到前几位,我看后真是很气愤:正是因为有太多这样的老师和教育管理庸材,才屡屡发生这样的悲剧!于是,忍不住写了一条很长的评论,不客气地批评了这个老师,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理念。

其中,最核心的就是:

1.教育的管理部门,必须给予老师明确的独立性和职业尊严。现在,老师不敢管、不敢处罚学生,一方面被家长的责难吓怕了,另一方面被舆论戳怕了,这样的奇葩情况,背后是老师独立性和职业尊严被剥夺——说白了就是,老师变成教课机器,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能做,这怎么可能有良好的教育效果?我们必须明确:老师有权管且必须管,家长不能干涉学校教育,老师的职业尊严必须得到尊重。

2.教育,尤其是中小学教育,惩戒是必不可少的。无论中西方教育,形式上有所不同,但本质上,都是矫正学生的无敬畏之心。而矫正的过程,仅仅有正向的鼓励和赞赏是不行的,还必须有负向的批评和惩戒。

3.惩戒必须是透明有边界的。“透明”意味着,惩戒的过程可追溯;“有边界”意味着,惩戒的方式和程度是明确、有限制的。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引导,是前正导向,不是发泄和伤害。从制度上,必须确保有惩戒,但惩戒是有度的。

4.把惩戒权交还老师。

5.教育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制度,落实上述几点。

原文很长,举了很多例子和引用了一些理论。可惜原文没有单独保存,直接在手机上打的文字,这个问题后来被知乎删掉,评论也跟着不见了。

上饶事件的悲剧,背后很大原因是班主任和学校的不作为,不处罚、不疏通引导,一昧地和稀泥回避矛盾,导致家长失去理智。其实,更大的责任在于教育部,中小学老师不敢管学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,也没见其有所作为,他们才是制度缺失的罪魁祸首!

这个评论很快就被点到了顶部,可这个老师回复实在让人失望,一看就完全形式主义,嘴上道歉承认不足,内心和行为不会有真的改变,和日本人道歉有得一拼:看上去很诚恳,行为上一切照旧。

之后,也就不再关注这个问题了。

没想到的是,几个月后,无意中看到一条新闻:某市教育厅发布中小学惩戒制度试行办法,与我的理念几乎完全重合,一些用词和我提出的一模一样,有两行文字和我写的一字不差!巧合乎?我还是相信,多多少少受到了我那条评论的影响。尽管他们没有联系过我,也无所谓了,能对教育公共事业,有这么一点点有效的建言,也很欣慰了。

今天看到发布这个全国性的试行条例,教育部这些尸位素餐的人,总算做了点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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