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的两种形态
世间有两种事,一种是私域的事,个体完全能做主的事,也叫私人之事;一种是公域的事,即众人的事,不属于任何个体,需要多数人同意的才能决定的事,也叫公共事务。这两种事决定了管理的不同形态。
私人之事,只要履行基本的道德和法律义务,就能完全自己做主,完全自己决策,完全自己承担结果。例如,生活中,自己的薪水怎么花,只要不用在违法消费上,别人就无权干涉,完全自己能做主。至于,花了之后产生的后果,也是完全自己承担。例如,花太多在吃的方面,长胖了;花太多在玩的方面,结果生活捉襟见肘;花在买各种奇装异服上,穿出去受到大家的诟病等,这些决策依照个人意志或喜好做出,后果也完全是自己承担。所以私人之事的管理,更多在于满足个人意志,不需要太在乎他人感受,更多在于能独立承担后果。
公共事务,不单属于任何个体,决策的也不应由某个或几个人决定,除非得到众人的授权,因为决策的后果是大家共同承受的,而非由决策的那些少数人来承受。因此公共事务的管理必须是公共意志的贯彻,也就是决策须经由多数人同意,执行的后果由所有人来承担。公共事务的管理核心在于说服,在于把分散的意志集中起来,从而共同实践,共同承担带来的后果。最典型的公共事务就是政治,现代文明政治的核心理念在于主权在民,即民有、民治、民享,国家是一种公共事务,是大家共同的事,管理权在全体人民,而不是少数权贵家族的特权,更不是所谓“枪杆子里出政权”的某些政党的专属。对于政治,国父孙中山先生在《三民主义》中给出最精辟的解释,他说:“政,就是众人的事,治就是管理,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”。
今天開始來講民權主義。什麼叫做民權主義呢?現在要把民權來定一個解釋,便要先知道甚麼是民。大凡有團體有組織的眾人,就叫做民。什麼是權呢?權就是力量,就是威勢。有行使命令的力量,有制服群倫的力量,就叫做權。把民同權合攏起來說,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。甚麼是叫做政治的力量呢?我們要明白這個道理,便要先明白甚麼是政治。政治兩字的意思,淺而言之,政就是眾人的事,治就是管理,管理眾人的事便是政治。有管理眾人之事的力量,便是政權。今以人民管理政事,便叫做民權。—— 民國13年3月9日孫中山于國立廣東高等師範學校演講,《三民主義之民權第一講》
为了能落地有效执行公共意志,政治通常以选票方式来选择和罢黜一个政党来体现公共意志,用民意代表代议执行公共意志,用民意团体和自由媒体来监察公共意志执行的成效。出色的政治家,在于使自己的理念获得大家认同,具有强大的说服能力,使得大家同意按照他的理念来推进公共事务,共同承担这样带来的后果。所以,民主国家的总统竞选人,不管是否最终政绩卓越,但首先必须是个有明星般感染力的人,有强大说服力,使得大众一心,认同他的施政理念。
管理是一种社会性实践,是概率性决策,无人能预知决策的正确性。个人事务决策,本质上是对私产的处置,无论是在追求增值的过程还是变现的过程,抑或纯个人喜好和理想,收益和风险都由决策者承担;公共事物决策,本质上是对公产的处置,收益往往存在外部性,简而言之就是收益可能只有极少数人获得,风险或者说后果却由全体人来承受。所以,个人事务完全可以由个人自由意愿来决定,而公共事务的决策,切不可自认是先知先贤,不经过众人的首肯和选择,而进入救世主模式,而且民众被禁用了切换替代功能,最后全体人民就会承受灾难后果。无数历史事实早已证实,共产世界的红太阳们,极端宗教的“先知”们,“枪杆子”下极权专制的“伟大领袖”们,无一不是国家民族的巨大灾星,无数冤魂白骨成了他们“伟大思想”的实验结果。
企业管理,核心在于承担风险
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管理,对象当然是指追求经济收益的民营企业,也就是通常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,非主流的低效国企并不在此讨论之列。
单股东或多股东的公司,或是上市的广泛分散的多股东公司,本质上都是一样,决策上是单一或多代理人执行的区分而已。 (更多…)